【52监测网讯】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3年度第三批)招标公告
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3年度第三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规划发〔2020〕3号)等相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招标人)对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3年度第三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年度财政预算。 2. 招标编号:ZEC-Z23F-112 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3年度第三批),共包括7个工程项目,划分为3个合同段。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对合同段内的公路建设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段划分如下: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投标人不得为所投合同段项目的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初步设计审批(核准)部门委托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或项目业主委托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11)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评估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12)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审查专家配备齐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能力: (13)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否则其投标无效: a.为所投合同段项目的设计文件编制单位; b.为所投合同段项目的业主单位; c.受所投合同段项目业主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委托的初步设计咨询单位; d.与本条上述三款所涉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e.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4.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任意3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只能中1个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11:00至2023年11月24日19:00将报名邮件发送至:bjztc3@163.com,报名邮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9:00(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将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收到投标人的报名邮件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投标人报名是否成功,同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报名后请将投标报名表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代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10-59273266,电子邮件:bjztc3@163.com),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解答。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至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层)会议室由招标代理签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或授权委托书以供核验,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或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不能及时送达,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举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预计于2023年12月14日14时00分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举行,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4 投标人如报名后拟放弃投标,应在2023年11月25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理由。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和中路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www.zlbid.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政编码:100736 联系人:宾先生 电话:010-65292742 传真:010-65292734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魏先生、房先生 电话:010-51656899-836,17636662545 传真:010-59273266 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
2019-12-05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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